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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【创业创新】“红盖头”商标该由谁“盖”?浙江红盖头公司积极维权保品牌!
- 发布时间: 2016-03-16 点击次数:3425
“红盖头”商标该由谁“盖”?
浙江红盖头公司积极维权保品牌
浙江红盖头公司成立于2014年,其前身为江山市红盖头食品厂,是一家集生产鹅制品、葛根饮料等土特产和休闲类食品研发
与生产为一体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。
“这标志着在与新疆漠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历时10个月的商标权”‘争夺战’中,我们公司胜券在握!”
3月14日,浙江红盖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祝森跟,拿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(以下简称“商标局”)的《关于第1535073号第32类“红盖头”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》,激动之情溢于言表。
“我们于1999年就注册了‘红盖头’商标,并一直延续使用。”
祝森根说,2003年1月,公司使用在29类肉罐头、水果罐头、肉干等商品上的“红盖头”商标被认定为衢州市著名商标。
那么,浙江红盖头公司为何会与新疆漠风公司产生商标使用纠纷案呢?
原来,为使相关产品拥有品牌基础并防止他人的模仿,红盖头公司委托北京超凡知识产权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在第30类相关商品上申请注册“红盖头”商标。
商标局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第1535073号“红盖头”商标指定使用部分商品存在交叉检索而构成近似商标为由,驳回了其在“茶饮料,冰茶、可可饮料”商品上的注册申请。
“红盖头”到底应该由谁来“盖”?浙江红盖头公司由此走上依法维权之路。
该公司通过查询了解到,引证商标权利人名下共申请注册有150多枚商标,应不是基于实际使用而提出的注册申请。超凡公司建议采取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,
并提起商标驳回复申请的方式争取获权。
2015年5月26日,浙江红盖头公司依据《商标法》的规定,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新疆漠风公司第1535073号第32类“红盖头”商标在“水(饮料)”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。
经申请,商标局予以受理,并通知新疆漠风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,提交其在2012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。新疆漠风公司也在指定期限内向商标
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。
商标局经审查认为,该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,浙江红盖头公司申请撤销理由成立。今年2月,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,商标局决定:撤销第1535073号第32类“红盖头”
注册商标,原第1535073号《商标注册证》作废,并予以公告。
“企业要做大做强,必须善于依法维权。”
祝森根表示,公司一定要呵护好“红盖头”商标,把品牌打得更响!
文章来源《今日江山》
编辑:江山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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